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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元】西昌邛海.泸沽湖双汽四日游-重庆渝之旅旅游特价平台 行 程 亮 点/ 线路价值特色 淡水湖、高原明珠、摩梭族特色文化!!! /【观天梯高速】被国


【408元】西昌邛海.泸沽湖双汽四日游-重庆渝之旅旅游特价平台

行 程 亮 点
/ 线路价值特色 淡水湖、高原明珠、摩梭族特色文化!!! /
【观天梯高速】被国内外专家学者公认为国内乃至全世界自然环境最恶劣、工程难度最大、科技含量最高的山区高速公路之一。
【邛海】观海湾观天下第一缸—吉祥缸,青龙寺、月亮湾,感受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
【泸沽湖】犹如一块明珠镶嵌在群山怀抱之中有“高原明珠”、“滇西北的一片净土”、“东方第一奇景”等美称。被摩梭人称为“母亲湖”,湖水域面积达50平方公里乐爱妹,海拨2688米,平均水深45米,最深处90余米,透明度高达11米。
五大赠送
赠送一:东方诺亚方舟—猪槽船(出水口)
赠送二:摩梭古老的甲搓篝火晚会
赠送三:四川、云南段环湖(360度泸沽湖环湖)
赠送四:人文景观(里格观景台,手捧金山银山、情人滩等)
赠送五:家访(走进摩梭民居,近距离了解摩梭文化)
重 要 提 示
① 在确定报名并参团本行程前,敬请仔细阅读本行程,并知晓重要事项。
② 参团本行程为整体打包团费,不享受半票、免票政策优惠。
③ 敬请旅客务必携带身份证,在景区进行身份验证时因没有携带身份证而要求必须全价购买景区门票的,游客需自行补足差价。
④ 客服人员于您出游前一日21:00前与您联系,务必请保持手机畅通。
旅游行程安排
DAY1:重庆-雅安-石棉-西昌 宿:西昌 餐:无
?早上在指定地点集合【具体时间地点以导游通知为准】,乘空调旅游车赴中国最大的彝族聚集地)—凉山州州府西昌(单程约770公里,行车时间约10小时)途观西南地区建成最长、埋深全国最大的复杂地质隧道—泥巴山隧道、瑰丽的大小凉山风光。
?下午抵达西昌后,前往“攀西明珠”—四川省第二大淡水湖泊【邛海】在海边自由活动(不低于30分钟)。
【邛海】山光云影,一碧千顷,邛海水质清澈透明,面积约31平方公里享受、感悟这座-春天栖息的城市。
?游览后入住酒店休息。
友情提示:
1、乘车时间较长(如游客中有晕车的请自行带好晕车药)车位保证一人一座位不指定车位,集合地点及时间以提前一天导游通知的地点为准;
2、住宿安排:当地住宿条件无法和大城市酒店相比较,请游客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DAY2:西昌-泸沽湖 宿:泸沽湖 餐:早.中
?早餐后乘车途经凉山苹果之乡—盐源,前往“神秘的女儿国”【泸沽湖】(单程约270公里 ,行车时间约6.5小时)。
?随后参加【泸沽湖环湖游】(环湖内容:环湖游、里格半岛、情人滩、泸沽湖全景观景台等人文自然景点)途中漫步古老的横跨草海长达300余米的木桥为全国最长的人工木桥—情人桥(走婚桥)抢卡网。观万亩草海,草海因长年泥沙淤积,湖水较浅,生有茂密的芦苇而得名;沿途参观摩梭母系特色建筑,了解摩梭建筑其特色。
?晚上体验摩梭风情甲搓晚会(升级大晚会+摩梭特色铜火锅,自费200元/人),与摩梭姑娘共舞特色甲搓舞,进一步深入了解独特的摩梭走婚习俗及民族特色。
友情提示:
因泸沽湖为少数民族地区,湖边有较多不具备相关资质车辆招揽游客环湖,请游客一定注意自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和敲诈事故的发生诚浩证券。
DAY3:泸沽湖-西昌 宿:无 餐:早.中
?早餐后,乘猪槽船荡舟至泸沽湖出水口(游览时间30分钟左右。升级猪槽船荡舟泸沽湖上王妃岛,自费100元/人)“猪槽船”即独木舟。摩梭语称:“日故”。由一根粗壮的圆木镂空.两头削尖而成。因其状如一只长长的猪槽而得其名,是泸沽湖上唯一交通工具,往来穿梭别有一番情趣。
?后前往参观【摩梭民居家访】,更进一步了解摩梭人的生活习俗,摩梭人是中国唯一存在的母系族社会,至今任然保持着“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制度,深度感受摩梭人文风情。游览结束后乘车返回西昌,欣赏美丽的西昌夜景。
友情提示:
1、泸沽湖至西昌乘车时间比较长,路途比较颠簸,游客可提前备晕车药;
2、含早餐,午晚餐需客人自理。早餐在泸沽湖客栈配用(不用不退),泸沽湖地势偏远勘十郎,食物不佳望大家见谅,食品以客栈提供的为准。
DAY3:西昌-重庆 宿:无 餐:早
?早餐后,乘车经“雨城”雅安,返回重庆,结束愉快的行程。
友情提示:
1、车程时间较长,回到重庆的时间较晚;【温馨提示】:当天到达时间有可能较晚,建议客人不要安排当天飞机、火车。
※※※※以上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旅行社有权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二、服务标准
(一)【报价包含】
1、交通: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2、膳食:3早2正。(早餐均为所住宿的酒店含餐,不用餐不退费用。正餐为提前采购,不用不退,10人一桌)
3、住宿:西昌指定酒店。(彩电、独卫)
参考酒店:嘉禾宾馆、鑫富宾馆、新宏宾馆、鸿苑宾馆、东豪宾馆、客来福酒店、慧源宾馆、芳宇宾馆、实力宾馆、海瑞宾馆、锦城宾馆、美迪家大酒店、瑞思特酒店、彝州缘大酒店、阳光东海湾酒店。
泸沽湖摩梭民居2-3人间。(电视,独立卫生间、热水,无空调及一次性洗漱用品、毛巾、浴巾等;酒店多为太阳能或电热水器、热水供应有限,如当天日照充足便有热水供应但不稳定,如阴雨天或电压不稳定可能无热水供应,建议客人早点回酒店洗澡。少数民族地区条件有限,请勿与城市相比)
参考客栈:博仁客栈、草海情缘、草海大酒店、母系客栈、阿夏客栈、吖吖嗦客栈、鼎布耳客栈、喇氏庄园、草海扎西苑、陌夜天堂、宏源酒店、草海人家、草海拐角、卓吉酒店、花楼客栈。
若产生单房差,我社有权安排三人间或自补房差。
4、门票:泸沽湖大门票、猪槽船、篝火晚会。(旅行社团体票优惠不退,此团优惠活动团,包含景点不去费用不退,使用任何优惠证件费用不退)
5、儿童:14岁以下儿童含半餐、车位、导服,不占床、不含门票。
6、服务:持证导游服务。
7、特别说明:
(1)行程中标注均为正常情况下之车行时间;如果由于晚点、或其他原因,行车时间有可能相应增加;
(2)此团为优惠活动团,包含景点不去费用不退,使用任何优惠证件费用不退;
(3)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8、【特别提醒】:临时退团,须补足车位费。团队中如有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如有孕妇请如实告知旅行社,不予参团,如有隐瞒发生任何问题由客人自行负责!!新隋唐风云!
(二)【报价不含】
1、单房差50元/晚;若临时退团,请补车损300元/人。
2、保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如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伤害及财务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如参团人员为外宾请提前告知我社。
3、重庆主城及西昌自由活动期间任何接送费用。
4、不可抗力: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四、参团注意事项(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团队中如有60岁以上老人或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因九寨属于高原地区,70岁以上的老人因考虑身体因素,建议不参团,请选择其他适合老年游的线路参加。
2、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旅行社可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
3、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
4、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
5、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6、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7、旅游行程中,如遇车辆自身故障造成行程延误,超过2个小时后按5元/人.小时标准补偿游客。如耽误时间较久,可与游客协商解决。
8、费用只包含成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
五、友情提示(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2、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杨丽颖
3、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4、九寨沟观光车都配有讲解员;沟内有唯一的餐厅可提供不同价位的自助餐。
5、由于景区所在地区的特殊性,食宿条件都相对城市比较差,请游客提早有心理准备,多配合导游工作,以最好的心情游览世界遗产美景,九寨沟沿线因当地政府要求宾馆饭店绿色环保,均不提供一次性生活用品,请游客自带。
6、景区内可跟随导游游览或自行游览,进入九寨沟景区后容易走散,导游在景区内很难跟随每一位游客,所以主要以自己游览的方式在景区内游览,如与导游走散,请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景区外停车场集合。
7、景区内禁止抽烟、乱丢垃圾!只有餐厅的一角有唯一的抽烟区;景区内洗手间不收费。
8、高原地区,紫外线强,气候多变,请备齐:御寒衣物、雨伞、太阳镜、太阳帽、防晒霜等物品。
9、高海拔地区一般有轻微高原反应,不宜剧烈运动、少饮酒、多食水果蔬菜。
10、旅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旅行社,以便更好的解决,并不要顾及情面,如实填写游客质量反映表,质量反馈以游客在旅行结束后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在当地解决。
11、由于第一天和最后一天路程较远,出发时间早,抵达时间晚,请游客自备矿泉水及干粮,以备不时之需。
12、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感冒药、晕车药、腹泻药、创口贴等)。
13、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14、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15、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16、请游客准备足够的胶卷、相机电池、现金、全球通手机、湿纸巾、个人卫生用品,沿途商店很少,藏民的卫生生活习惯都与汉族有所不同,所以最好提前要带足这些东西。
17、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本人: 已认真阅读此行程内容,并同意按此行程旅行!
游客签名: 。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编号:BZ-GW-00001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场所特色
(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前往时间
停留时间
备注
天籁乳胶
乳胶
月 日
1.5小时
悦荣玛瑙玉器文化中心/南方丝路驿站
玉器、丝绸
月 日
1.5小时/
1.5小时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具体退换货流程均以购物场所书面确认为准),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四、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汤美玉,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编号:BZ-GW-00001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推荐自费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包含
单价
猪槽船升级
升级乘坐1小时上王妃岛
100元/人
摩梭风情大晚会+泸沽湖特色铜火锅
摩梭风情大晚会+铜火锅
200元/人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具体退换货流程均以购物场所书面确认为准),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四、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旅行社告知事项
为了确保游客能愉快地完成旅行,提示如下:
一、旅游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汽车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二、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三、如因游客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任何影响旅行的问题,需要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及额外费用。
游客健康承诺
线路名称:
1、个人签订旅游合同(个人出游):本人及家属保证自身身体健康状况能适应旅游行程安排,对个人健康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完全由本人负责,与旅行社无关。
本人签名: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2、集体签订旅游合同(集体出游):本人代表此次参加贵社旅游的团员向贵社承诺:所有参团成员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本次旅游行程安排;对于贵社的安全告知已经知晓并自愿遵守;若因自身健康原因而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个人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本人签名: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3、家属承诺书(家属陪同出游):现有游客 ,身份证号码: ,报名参加贵社20 年 月 日出发的 旅游项目,因老人年事已高,贵社已多次劝阻,现我们家人强烈要求陪同老人参加此团旅游,特此向贵社承诺: (客人姓名)能够参加贵社的旅游活动,若因其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我们家人自行承担,与贵社无任何关系。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请注意:上述健康承诺内容要求游客或游客的成年家属亲笔手抄一遍。(请根据客人出行情况选择相符内容签定)
六、门市须知
1、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高龄人群(70岁以上含70岁)、重症疾病患者、孕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
2、特殊人群报名参团出游前,门市需先行了解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并与供应商共同详细评估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
3、经门市与供应商初次共同评估合格后,特殊人群(除未成年人)须提供三个月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需证明客人身体健康状况适宜参加此次旅游。
4、如客人的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已符合上述两项,门市方可进行签约收客,签约时须特殊人群直系亲属及本人到门市签订旅游合同、旅游报名表及健康承诺书。
5、如为签约代表代签旅游合同,门市务必让参团游客签订签约授权委托书,另门市及供应商必须在出团前落实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如签约代表未进行申报、门市未尽到提醒义务、供应商未进行游客健康状况评估产生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后果。
要求提供的附件:体检基本项目务必要求:血脂、血糖、血压、心电图。
【以下无正文】
全文详见:https://bbs.p66p.cn/20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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