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洁仪又一个WordPress站点

【275】我的书,概不外借-立达书院
浏览: 192

【275】我的书,概不外借-立达书院 欢迎点击上边的“立达书院”关注公众号。【第275次分享】本文为“立达书院”公众号第275次分享。 作为一个爱书??


【275】我的书,概不外借-立达书院

欢迎点击上边的“立达书院”关注公众号。
【第275次分享】本文为“立达书院”公众号第275次分享。
作为一个爱书人,我是怕别人向我借书的。
爱书人与一般看书的人是不一样的。真正的爱书人会爱书如命,所以,特别看重书。而一般的看书人,看过就也看过了,送人、扔了、丢了,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爱书人对书的情感会很特别,他会珍爱每一本书,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细心照顾她。就像怕失去自己的孩子一样,爱书人也特别怕失去他的书华福雄,或者怕她受到伤害。
把书借出去,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书一旦被借出去,就失去了主人的保护,她就可能遭遇再也回不来,甚至被迫害的情况奈何跳错墙。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
刚留校教书时,因研究《三国演义》的需要,田宸羽到新华书店员购买了毛纶、毛宗岗的点评本,花了48元。当时工资一个月的工资只有488元,买这书就用了一个月工资的1/10。一是喜欢,一是很贵,所以就特别珍爱这书,虽然看过,但保护得像新书一样。有个学生见到这书,向我提出借书。作为老师,当然要鼓励学生读书、支持学生读书,而且碍于师生情面,于是把书借给他了,并嘱咐他注意爱护。结果,还回来时,书的封面却变得破旧不堪,下角有撕裂口,上下都卷了边,书里面也有一些看过后的折痕。虽然,没有说什么,对学生我也不好说什么,而且已经弄得这个脏样子了,但心里却很不爽。真后悔,借书给他。

第一次去北京时,在西单的商厦里,买过一本关于禅宗人生哲学的书,很喜欢。有个同事把这书借去了,看过一段时间还回来,说不好意思弄上水了。那书里的很多页里因为渗水变得泛黄,就像酱油色浸润过一样。既然已经这样了,我还能说什么?说多了,这份借书的情份都没有了。
有一个学术上很谈得来的同事,到我家一次借了五六本书。因为很谈得来,所以也就很信任。结果,借了之后,长时间不还。我就催促了。还了三四本。我说,还有两本。结果,他说没有了。我说,确实还有两本,请他再想想。他说,回去再找找。不久,他因工作调动搬走了,那两本书也没有还。搬家的时候,不会遇到我那两本书吗?这两书是有去无回了。后来,我只好再去买了这两本书。

有的人,就不喜欢买书,即使有钱也不喜欢买。我也见过很有钱的人,照样借书。借了我的书,照样不还。我也曾经提醒过,他说,下次给你带来。可是,下次哪里有带来?由此我明白:买不买书与有没有钱,没有多少关系;借书不还,也与有没有钱没有多少关系。
其实,不论借钱也好,借物也好,借书也罢,借了别人东西,都是要还的,而且要守信用的王积薪闻棋,说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最好能够早还。可是,有人竟然就借而不还,特别是借书。好像借书不还军校奏鸣曲,天经地义似的,或者觉得不就一本书嘛,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借书人当然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对于爱书人呢?这书可是宝贝呢!有些书,比如签名本之类,更是有特殊意义,有的人不懂其特殊意义,而且不以为然。对于这样的人,更不用说什么了。

前段时间,有个兄弟为写论文来借书。其实,他只需要其中的一小部分内容。我想当场解决掉,书就不要拿走了。这本书是我参编的,是最早收到的样书,属于自己需要保存的个人著作类,而且此书是一部比较重要的文献综述集,我不时还要参考使用的。但这兄弟坚持要拿走,而且信誓旦旦地保证说一周之内肯定还你。既然是兄弟,既然话说到这份上了,还有什么理由不借呢。

可是,一周之后并没有还。到了第二周结束,我开始催要了。他说抽空给我送来。可是,还是没有送来王威登。后来,他突然告诉说工作调动了,把书放在办公桌上让我自己去取。第一次去取,没有找到。再联系这兄弟,再次去找他委托的人去取。去取了两次才取到。可已近两个月左右了。
有些所谓的“借书”行为是很令人讨厌,甚至卑劣的。
有次有个朋友在我书架上,发现一本他喜欢的书,直接说:“这本书我拿走了。你再去买一本。”我也不客气:“君子不夺人之爱。你还是自己去买一本好了。”结果,他还是硬生生把这本书拿走了。这就不是借书了,直接变成硬抢了。这样的人,我内心里其实是很鄙视的。
有的人,未经允许,留下个纸条就把书“借”走了。其实,这也是一种强迫行为,也是我所不能接受的。

还有的人到办公室,看上了某本书,直接就拿走了,而此时我恰好人不在,而且事后也不告诉一声。后来,我才知道有这事。这种行为,其实已经超出了“借书”的范畴,变成一种“偷盗”的行为了。这种行为应该强烈谴责!
不借书,是碍于情面。借书,是缘于情份。可是,书借出去,真的就不由自己了。
有个同事,把我的书借去后,长时间不还。我就催还了。结果,告诉我说,另一同事看到此书不错,借去看了。哦!把我的书借去,再借给其他人去看。原来还可以这样的啊!书借出去后的命运,书的主人岂可掌握?

我曾经让来借书的人在一个笔记本上登记借书证明,写上借书的书目和时间。这样做是迫不得已而为之,我也觉得挺难为情的。向你借本书,还要立字为据女人那话儿,搞得怎么样似的。但只不过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提醒借书人,你是写了借条的,你记得要还哟!

这样做管用吗?不管用。有些人,该不还的照样不还。还得去催要。借书与借钱一样。借给的时候,很欢喜;讨要的时候,很恼你。
不借书,会觉得你不够意思;他借书不还,你催要,他不是觉得你不够意思。干脆不如不借。
在我的经历里,几乎没有几个人是按时还书的。绝大部分都是催要之后才还的。所以詹伯a,我现在不相信有人借书会按时归还。
别说,不借你书,就是我小气;也别说,不借你书,就是不给你情面。数次的经历,让我知道:要想保护自己心爱的图书,就像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要紧紧地把她拉在手中,决不要让她离开你。
再说了,作为一个爱书人,是有爱书的洁癖的。脏手是不拿书的,怕把书弄脏了。书借出去之后,谁知道被些什么人,被些什么手摸过?自己的书被别人摸过,心理上会很难受,就像自己的女人被别人摸过一样的感觉。我不想自己的书被别人的脏手摸过!
朋友们,请免开尊口向我借书——我不想借!
如果你想看书,请到公共图书馆去借,或者自己去买!
同时,也是写文明志:我的书,概不外借!
2017年8月22日
【数量词解读:“个”客观表示数量,“位”除表示数量问剑孤鸣,还表示尊重】

欢迎长按上图关注“立达书院”公众号。
全文详见:https://bbs.p66p.cn/16264.html

TOP